根据《农业农村部办公厅、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〈2021—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〉的通知》、《福建省农业农村厅、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〈2021—2023年福建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〉的通知》等相关规定要求,结合我省实际,我厅按程序开展了轮式拖拉机等机具补贴额一览表优化调整、农用升降作业平台等机具新增补贴,现对外公布通告《福建省2021-2023年中央财政资金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》《福建省2021-2023年省级财政资金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》《福建省2021
-2023年中央财政资金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》《福建省2021-2023年省级财政资金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》。
为规范有序地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,轨道运输机:2023年1月11日前购置的轨道运输机执行购置时补贴额一览表,2023年1月11日之后购置的轨道运输机执行本次公布的补贴额一览表;生物质颗粒燃料热风炉档次:将继续开展补贴额一览表优化调整,2023年6月28日前购置的执行购置时补贴额一览表,2023年6月28日之后购置的执行后续公布的补贴额一览表;生物醇油燃料热风炉档次:将继续开展补贴额一览表优化调整,2023年7月13日前购置的执行购置时补贴额一览表,2023年7月13日之后购置的执行后续公布的补贴额一览表;本次优化调整涉及的其它机具:2023年6月28日前购置的执行购置时补贴额一览表,2023年6月28日之后购置的执行本次公布的补贴额一览表。
附件:1.福建省2021-2023年中央财政资金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
2.福建省2021-2023年省级财政资金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
3.福建省2021-2023年中央财政资金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
4.福建省2021-2023年省级财政资金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
福建省农业农村厅
2023年7月2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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